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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22-1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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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公司常存在以下“陷阱”:
1、用低價吸引顧客,服務(wù)時再坐地起價。部分搬家公司打出“低價牌”,到現(xiàn)場則以各種理由加價。此外,“一車變兩車”現(xiàn)象普遍。
2、為收“加車費”,車廂暗設(shè)夾層。個別公司為了收取加車費,設(shè)夾層縮小車內(nèi)面積,原本一車就能裝下的東西需要另加車才能裝下。
3、家電都按大件收費,加錢名目繁多。搬家公司往往告知消費者鋼琴、衣櫥等大件要額外收費,但在實際搬運中,電視機、冰箱、洗衣機等家電一律被劃為大件。不僅如此,樓層高要收樓層費、書本多要收超重費、車輛停放遠要多收費、天熱額外收取辛苦費。
4、預(yù)約不簽合同,搬完不開發(fā)票。消費者咨詢時,公司承諾簽合同,但搬家時以各種說辭拒簽,收費時不開發(fā)票或收據(jù),目的就是為了出現(xiàn)問題時推脫責任。
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-搬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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